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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金融学院2020级大类招生专业学生分流实施方案

2021-04-17 21:02:25

为确保金融学院2020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公平、公开、公正、有序进行,结合学校《关于2020级大类招生专业学生分流的指导意见》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院设立分流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金融学院2020级大类招生专业学生分流工作,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彭红枫

副组长:冯林、范志毅、康亚通

成员:王俊籽、王倩、刘慧、刘立安、孟纹羽、梁巧慧、肖祖沔、李霞、郭夕熙、王亚男

二、分流原则

(一)专业发展与资源优化相结合。符合学校专业发展规划和学院专业发展规划要求;合理配置教学资源,提高教育资源利用效率,分流学生人数少于20人的专业,2021年原则上暂停设置该专业班级。

(二)自由选择与规模控制相结合。在最大限度提高现有资源使用效率的基础上,给学生提供充分的选择机会;充分考虑师资力量、社会需求和专业布局的合理性等因素,推进专业结构优化和可持续发展。

(三)尊重意愿与成绩择优相结合。在总量控制下,依据学生志愿和学习成绩确定各专业录取名单。

三、分流名额与录取依据

(一)各专业分流名额

根据学校《关于2020级大类招生专业学生分流的指导意见》,结合学院各专业发展趋势、办学条件、教学组织、市场需求等因素,确定各专业录取名额。

具体名额如下表:

专业名称

最多接收人数(人)

金   融 学

200

金融工程

200

投   资 学

50

金融科技

50

(二)录取依据

各专业按照“志愿优先,成绩排名”的原则进行录取。将所有学生的成绩按第一学期全部必修课程的学分加权平均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从高到低排序(上述成绩相同者,依次按照高等数学Ⅰ、大学英语Ⅰ、会计学、政治经济学、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大学生成长与发展指导Ⅰ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同一课程有多个成绩的取首次成绩。依据分流志愿和成绩排名确定各专业拟接收名单。因专业暂停或名额限制未能满足所填志愿的学生,调剂至大类中尚有空额的专业修读。从第二学年开始,学生进入分流专业学习。

四、工作日程

时间

步骤

主要工作

20214

16-17

方案报备

排名公布

1.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金融学院2020级大类招生专业学生分流实施方案》并报教务处备案;

2.工作小组向2020级同学公布《金融学院2020级大类招生专业学生分流实施方案》和第一学期全部必修课程的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及排名。

20214

18日至20

分流志愿填报

学生填报分流志愿表和在线报名表(二者所填志愿及顺序和各科成绩必须核对无误且保持一致,在线报名只能通过微信填写并只能提交一次),分流志愿表纸质版以班级为单位汇总给辅导员、教学秘书,提交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

2021

421

确定分流名单

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按照录取依据、学生成绩及学生志愿,确定各专业学生分流名单。

20214

22日至26

分流名单公示

学生分流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2021

427

提交审核

学生分流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2020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五、工作纪律

(一)分流工作应严格遵守学校和学院的相关规定,保证分流工作顺利进行,违反相关规定的,将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保证分流工作各环节责任到岗到人,对于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违规事件,一律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切实维护选拔工作公平、公正。

六、其他

未尽事宜,由学院分流工作小组研究确定,本方案由学院分流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金融学院2020级大类招生专业学生分流志愿表.docx

 

 

                                     金融学院

                                       2021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