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学院

山东财经大学硕士学位申请和论文答辩工作安排

2014-12-15 15:10:46
一、我校硕士学位申请、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按照《山东财经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学位申请者必须通过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完成规定的培养环节,修满学分;完成学位论文,符合论文规定质量要求;以山东财经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本人独立、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但导师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国内刊物须有CN刊号)至少发表与本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
三、硕士研究生提交的学位论文须严格按照《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书写,学位论文应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
四、3月中旬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完成论文的初步评审,并填写《硕士学位论文初审检查表》(见附件1),3月底前将《山东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初审检查汇总表》(见附件2)交研究生部。
五、受理学位申请时间安排
1.答辩申请提交。硕士研究生须在4月初提交答辩申请,将填写、打印好的答辩申请表连同所有申请学位的原始材料交至本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
2.原始材料审查。研究生秘书须在4月上旬审查硕士学位申请者的全部原始材料(包括成绩单、培养计划、开题报告书、中期筛选考核表、论文中期检查表),重点审核硕士研究生学分、培养环节是否符合申请学位的条件, 4月中旬前,将审查通过的硕士研究生答辩申请表交研究生部审核备案。
3.外审名单确定。研究生部随机抽取外审硕士学位论文名单并予以公布。
4.评阅论文提交。4月中旬前硕士学位申请人将2份盲审论文(A4纸打印,不得出现导师姓名和研究生姓名)交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秘书应认真审核学位论文是否符合撰写规范,不合格者必须修改后重新装订。
5.论文评阅。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将外审硕士学位论文交研究生部,由研究生部负责送审,其他硕士学位论文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送外审。
6.评审结果反馈。5月上旬,研究生部将盲评结果反馈给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研究生秘书应及时反馈给硕士研究生,要求硕士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修改论文。
7.定稿论文的收集与发送。5月中旬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收齐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定稿论文电子版,以压缩包文件(文件以专业名称来命名)发送到指定邮箱,以便安排印刷。
8.答辩计划报送。5月下旬,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报送论文答辩时间、答辩专家名单和答辩地点。
9.答辩工作组织。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具体负责答辩组织工作,6月中旬前完成答辩。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组织硕士学位申请者认真、工整、如实填写作为学位档案保存的各种表格,并按指定日期将全部硕士学位申请材料上报至研究生部。
六、优秀学位论文评选
为了鼓励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积极从事科研工作,提高硕士学位论文质量,按《山东财经大学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管理办法》,学校每年组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于6月下旬将《山东财经大学优秀硕士论文推荐表》交研究生部。



  附件1:山东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初审检查表.doc
  附件2:山东财经大学级硕士学位论文初审检查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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